网红路牌因涉嫌违规被拆除 跟风煽情句式长不了
“我在重庆很想你” “我在宁波很想你”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最近,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年轻人晒出了打卡这种“浪漫风”网红路牌的照片,甚至有人专门整理了这类网红路牌的打卡地点合集。
但目前,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这些网红路牌是怎么来的?又是哪里出了问题?
多地拆除网红路牌
最近,四川乐山市中区一家烧烤店在店门口设置的“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个城市的你”的路牌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拍照打卡。据烧烤店店主易先生向北京青年报介绍,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其他城市有这种类型的路牌,文字内容不一样,他就花六七百元定制了这样的一块路牌。
路牌安装半个月以来,人气超乎想象,一天平均有40人左右来拍照打卡,顺带着烧烤店的生意也更火了。
而对于这类路牌,有人认为是为城市增添一份浪漫,也有人认为这种跟风行为没必要,路牌上的方向标注不知道对不对,可能会误导路人。
对此,乐山市城管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由商家自行设置的标志牌,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擅自设置此类标志牌属于违规行为,请商家朋友们不要跟风设置。对于已经设置此类标志牌的商家,请尽快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如果市民朋友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牌进行商业宣传,请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
8月20日,媒体从附近商家处了解到,此前确实有不少人到上述烧烤店门口的网红路牌处拍照打卡,但涉事路牌几天前已被城管部门拆除。
随后在8月21日,#多地商家立网红路牌被拆除#上了热搜。
据报道,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南宁、柳州、咸宁、十堰、腾冲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擅自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这些路牌多为商家或商业街私自设置,包括上海高科西路的“我在上海很想你”,湖北咸宁咸安区咸宁大道竹山里某餐饮店门口的“我在咸宁很想你”,十堰茅箭区民和东路“我在十堰很想你”,宁波星悦中心的“等夏天的风 等宁波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广西南宁七星路“我在南宁很想你”,柳州柳北区广场路附近“我在柳州好想你”等网红路牌。
另据了解,在南宁七星路“我在南宁很想你”的路牌被拆除时,设置在南宁市内街文化创意园内、内容同样为“我在南宁很想你”的另一块网红路牌并未被拆除,该路牌是由商业区自行管理的。南京江宁区佘村的3块网红路牌也因为均不在城市市政道路两侧被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认定不算违规。
网店打出“引流利器”广告
据报道,不少网店提供这类网红路牌定制服务,根据规格和配置不同,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有商家直接在产品页面打出“引流利器,某平台同款”“打卡路牌”的广告语。
为何这类“网红路名牌”会被称作引流利器?中新浙里报道表示,不论是“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杭州”,还是“我在温州很想你”,抑或“我想在嘉兴拥抱你”,“网红路名牌”迅速吸引注意力、取得传播意义上的成功,就是因为它充分调动了人们的情绪、情感、欲望和认同。
电商平台上,不少买家收到货后在产品评论区晒出了安装后的路牌,有买家表示“效果挺不错的,放上去第二天就有很多人打卡”,有买家为农场定制“我很想你”+“想你的风”双面路牌,收到货后留言称“妥妥的网红打卡点”。但据报道,贵州遵义一肉蟹煲商家表示,他定制的网红路牌放在店内,并不是在店门口或者路边,但引流效果不太好。
另外,一位卖家向媒体透露,网红路牌的定制者主要是商家,每个商家的要求可能都不太一样,包括路牌上的文字、路牌颜色、尺寸、是否配备杆子等均可以根据商家需要定制,一块路牌的价格大约几百元。
但也有报道提及,自“网红路牌”走红后,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曾提醒,路牌发挥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造成误导,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标准,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不要因好玩、能引流等原因就随意设在路边。
莫让“网红路牌”指错方向
对于引起争议的“网红路牌”,北京晚报今日也发表了评论。评论称,网红路牌的外观设计同正规的路牌高度雷同,极易混淆视线,让路人摸不着头脑。虽然受到部分年轻人的欢迎,但实打实地是街头“违建”。
评论表示,《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
相应地,各个城市在自己的城市管理法规中,对地名、路牌的设置都有明文要求。个别商家为了能成为网红、为了引流,跟风私设这种路牌,显然是无视法律法规的不负责任行为。哪怕很少有路人会认为某条路就叫做“我在XX很想你”,但这种可移动的、随便一放的路牌上是标明东西或南北方位的,极易让路人以为是真实的地理方向,继而走错路。
北京晚报表示,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从功能上来说,路牌承担着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造成误导,乱设置的路牌也拉低城市管理水平。有些喜欢拍网红路牌打卡照的年轻人对拆除不理解,要知道,不是所有能成为网红、打卡人多的就是正确和好的东西。假如这种路牌设置在商场中庭或者在旅游景点,明显不具备指路功能,作为文创或者景观的一种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放置在路边,比真实的路牌还要醒目,就对公共秩序构成了侵扰。
评论称,网红路牌作为文化创意产品,提供了一种情绪价值,也容易掀起风潮,但商家不能在营销上无下限地利用。制造亮点、吸引客流无可厚非,但是把手伸到道路交通设施上,影响城市管理、妨碍公共秩序就明显越界了。如果民政部门、城管部门对网红路牌这股潮流不加以干预,很容易有更多的地方群起效仿,造成更多混乱。
好的文创点子、网红设计在吸引流量、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能够兼顾社会责任,这方面的优秀案例并不少。简单粗暴地跟风煽情句式、乱设置网红路牌,不仅同质化严重,而且违法违规,或有些许的短期流量,但长远看来,此风不可长,此风也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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